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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付费订阅服务应公正透明_世界观察


来源: 长春日报


(资料图片)

迟末 作

近日,刚购新车不久的胡先生在汽车订阅服务上遇到了烦恼。他这款车参数配置表里明确标明远程启动功能是标配。但使用不久后却收到提醒说,远程启动服务套餐将于今年7月到期,续费1年需花299元。“花几十万元买的车,每年还需要花钱才能使用本来的功能,有种被‘割韭菜’的感觉。”胡先生质疑道。

(据《工人日报》)

随着汽车行业步入“软件定义汽车”时代,各大车企开始在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的赛道上激烈竞争,从昔日“售卖硬件”转向“售卖软件”。付费订阅服务不仅增加了车主的消费体验,满足了其个性化的需求,也间接增加了车企营业收入,成为企业新的盈利增长点。

客观地看,车企推出付费订阅服务是一种商业行为,原本无可厚非,但由于有些车企采取的方式和订阅服务范围严重“跑偏”,一些车主对此产生了不满情绪。一方面,不少车企收费规则不透明,令消费者在使用后收到提醒时才知道使用车辆配置的功能需要额外付费。另一方面,付费的范围无限扩容,仿佛“无底洞”。譬如,不少汽车品牌开始在方向盘加热、座椅加热、座椅通风、后轮转向等基础配置功能上采取付费会员模式。

必须用公正透明扶正汽车付费订阅服务的“方向盘”。首先,付费订阅服务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车企在制订付费订阅服务规则时应以保障车主利益为前提,以提升汽车性能和驾驶体验为考量标准。尤其是,要厘清汽车的基础功能与增值服务,付费订阅应当是增值服务和差异化服务,而不能是基础性功能服务,以此为宗旨来规范车企的收费标准,防止出现超范围、变相强制性收费。其次,付费订阅服务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车企应在合同及附件中明确汽车的各项功能以及商品价格包含了哪些功能、哪些功能需要付费方可使用等所有详细的基本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构成消费欺诈。此外,还应筑牢监管篱笆。从国家制度层面来看,应着手制定相关制度法规,对汽车付费订阅范围、收费标准以及监管等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对车企收费行为予以严格监管,对违规车企严惩不贷;另一方面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

[责任编辑:RDFG]

责任编辑:RDFG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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