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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更要拿出“主人翁”意识


来源: 长春日报


【资料图】

迟末 作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近年来,我市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带动人民群众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值得一提的是,自我市党建引领“幸福小区”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基层街道、社区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注重矛盾化解,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长春特色的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随着城市迅猛的发展,处于中心地段的老城区、老旧房屋多,基础设施老旧、物业管理缺失等问题日益凸显。仅凭社区的“一己之力”,难以应对接踵而来的矛盾难题。如何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如何推动基层治理良性运转?如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践中,有的社区转变观念,把主动权交给居民,在更广泛的层面激发居民发挥主人翁意识。

66岁的南关区曙光街道珲春社区居民常春生就是我市基层治理中的一位优秀分子。居民们亲切称他为“老常”。“老常”退休后,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尽己所能为“幸福小区”建设添砖加瓦。从普普通通的小区居民,转变为居民自治的一分子,“老常”感受到角色的转变,也收获着身边人的褒奖和感动。

从“观众”转为“主角”,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这是积极的转变,是主动的参与。只有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才能集聚社区更旺的人气,才能提升居民归属感,进而形成人人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格局,这也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题中应有之义。

强化基层治理,要唤起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推动社区减负,引入社区需求导向机制,精准瞄准居民需求、提升基层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基层治理,要提升居民的主人翁意识,着力构建群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最大限度地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基层治理,要牢固树立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完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诚然,在基层治理中,在推进党建引领“幸福小区”创建中,属地社区发挥着“牵头管总”的作用。但他们不能大包大揽,必须在辖区“寻”能人,“挖”能人,“用”能人,让了解辖区情况、乐于奉献的热心居民,有发挥余热的广阔舞台。随着我市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呼唤更多像珲春社区“红五星”这样的志愿服务队伍延伸至基层,更多像“老常”一样的社区“能人”涌现,让他们成为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有机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成为服务民生最有力的触角。

[责任编辑:RDFG]

责任编辑:RDFG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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