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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再“上新” 力促金融体系“强筋骨”


来源: 网络综合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 胡萍

正如刚刚收获的“十一”黄金周消费盛宴,金融市场也迎来日渐完善的制度体系。

国庆假期前一天,多项制定或修订的新政出台。一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二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外,还有两则部门规章《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9月,《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配套规则等多个办法或征求意见稿相继发布。业内人士表示,一系列文件陆续出台,加快补齐了制度短板,同时,反映出金融改革向纵深推进,现代金融体系正逐步健全。

政策“工具箱”进一步丰富,既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又有助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今年以来出台的政策加以梳理可以发现,新政内容涵盖宏观、中观、微观多个层次,主要包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监管规则、治乱象防风险以及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高层次开放型金融体系建设等方面。如《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补齐了在金控公司监管方面的制度短板,为依法依规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构成以及监督检查、信息披露等提出明确要求,有助于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提早制定规划,增强抗风险能力。

政策制定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有助于建立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从近期发布实施的相关办法来看,《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从我国实际出发,参考了国际惯例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深入研究国际规则、加强与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沟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起草的;证监会等三部门9月25日发文,进一步便利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针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进行证券期货投资,降低了准入门槛,扩大了投资范围;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于近期表示,正研究修订QFLP和QDLP规则,大力拓展私募股权投资的国际化路径,逐渐形成全球投资基金发展和管理的新模式……这些只是我国稳步扩大金融开放的缩影。正如市场分析人士所言,在我国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背景下,一个高层次、开放型的金融体系初步形成。

政策的制定需要保持稳定性、一致性与可预期性。顶层设计有了,制度逐步完善了,带给金融消费者的则是更加安全便捷且不断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近年来,在一系列金融改革举措引导下,金融机构普遍注重创新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产品进一步建立,与各项创新相匹配的风险管控机制也在进一步健全。以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为例,除了保障线下网点金融服务不间断,各家银行还将金融服务移到“掌上”,给金融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比如,手机银行客户端连接多家商户,将金融服务与消费场景连接,让用户在消费的同时享受省钱乐趣;有银行推出节日主题理财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理财需求;还有金融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节日期间的防金融诈骗宣传教育,让老百姓(81.860, -1.12, -1.35%)安心过节……

按照年初的规划,一些金融规章办法仍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或修订之中。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十四五”金融改革发展规划起草工作也已经启动。可以预见,我国将迎来一个更为健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强筋健骨”后的中国金融市场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RD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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