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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税务数据平台8月1日已开放 金融机构需完成2019年申报


来源: 网络综合

CRS税务数据平台8月1日已开放 金融机构需完成2019年申报

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受疫情影响,2019年度CRS(共同申报准则)信息报送平台在5月31日暂缓开放后,随着疫情趋缓,税务部门也将于近日重新开放此项业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已发布通知,于8月1日正式开放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申报时间为8月1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登录该平台,进行2019年度CRS申报工作。

一位税务人士日前对记者确认了上述信息。其表示,按照以往时间安排,CRS信息报送平台的申报一般应在5月31日前开放,但今年受疫情影响,该业务申报工作推迟了2个月。“8月1日CRS信息申报开放后,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可登录系统,完成相关金融账户的申报。”

自2017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央行等部门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中国境内金融机构需要按照要求,每年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了解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并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记者从多位税务人士处了解到,目前金融机构已完成了2017年度和2018年度金融账户的CRS申报,不过由于官方渠道并未对此内容公开,因此截至目前,金融机构申报的金融账户信息仍被监管部门所掌握。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行业税务合伙人钱江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全球范围内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已极大地影响世界经济,目前各国纷纷出台应急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从而稳定经济。

“所以从公开信息看,目前我们尚未观察到各国对CRS的监管有显著加强的趋势。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建议,包括个人、机构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要多关注全球经济及税务环境,积极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提高税务有效性。”钱江涛表示。

随着CRS在全球范围内的启动,提高税务合规性正在成为一种共识。

对中国而言,自2018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相继出台多项税收法规,进一步完善个税征管体制。尤其是5月31日,税务部门首次完成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税务居民个人意识到税务合规的重要性。

在钱江涛看来,中国在个税方面的改革初衷,与OECD在各国推行CRS的初衷是相吻合的,目的都是极力提高税务合规性。

这也意味着2019年度CRS申报工作中,金融机构的职责至关重要。根据《办法》规定,需开展尽职调查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开展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者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

上述税务人士认为,CRS信息申报平台开放申报后,金融机构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判断其是否为上述《办法》规定的需申报金融机构,并检查自身业务是否符合申报范围。“如果业务符合要求,那金融机构需要在该平台上完成CRS注册登记工作,然后获取金融机构注册码,完成CRS申报。”

按照规定,对于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开展CRS尽职调查或建立实施监控机制的,故意错报、漏报账户持有人信息的,帮助账户持有人隐藏真实信息或者伪造信息的,税务总局会责令其限期改正。

其中,逾期不改正的,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纳税信用信息及纳税信用评价。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有关金融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会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及其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他们在金融行业的工作带来影响。

这一处罚措施和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申报类似。

据了解,针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加征滞纳金,可处罚款。

如涉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税务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布相关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当事人的税收信用记录永久保存。上述信息还将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严格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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