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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企业代表面色凝重,“没人知道医保局心里价格”


来源: 网络综合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12月14日,北京西城区,气温零下,医药界一年一度的大事——国家医保谈判拉开序幕。经济观察网在谈判现场了解到,第一天的谈判以中药、糖尿病、心血管领域和消化道领域的品种为主,几家谈判完的企业表示,降幅在40%~50%。

据了解,今年约有160个品种参加谈判,本次医保谈判预计为期3天,从12月14日到12月16日,每天的谈判分上午、下午、晚上3场进行,万众瞩目的PD-1在16日进行。

每一个谈判品种可以有3个企业代表入场,谈判沿用了去年的细则,每个品种谈判时间为30分钟,大多数品种采取的是比价磋商的谈判方式,即由国家医保局先确定医保支付预期价,企业有两次报价机会,若两次报价都比医保局给出的意向价格高15%,则出局。

医保谈判是牵动整个行业的大事,最受关注的还是价格降幅。

跟往年一样,今年的谈判现场气氛依然紧张,诺华、礼来、辉瑞、葛兰素史克、西安杨森、罗氏、正大天晴、第一三共等企业人士都出现在谈判现场,多数企业代表面色凝重,紧盯手机与场内同事随时沟通。此外,还有不参加医保谈判的药企人士也来现场感受氛围。

“没有人知道医保局心里的预期价格。”现场企业代表透露,通常企业领导会给参与谈判的人员一个底价,第一次报价如果高出医保局预期价格的15%,企业谈判代表有时间向更高层领导汇报,再次磋商价格。

2019年的医保谈判中,150个药品有97个谈判成功,97个药品中有70个是新增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0.7%,三种丙肝药平均降幅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平均降幅超过65%。

面对医保谈判,企业需要衡量降价、销售量与利润之间的关系。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8月公开表示,今年的谈判将组织专家严格把握有关标准和条件,社会和药企对谈判要有合理预期,“可能成功率不会很高”。

前期测算

按照惯例,新版医保目录须在2021年1月1日启用,去年的医保谈判和结果公布均在11月进行,今年推迟到12月的原因很大可能是,医保局在今年8月公布医保调整方案时,放宽了医保谈判准入门槛,也就是说,上谈判桌的品种更多了。

一般来说,医保谈判在年底进行,参加今年谈判的药品必须为2019年12月31日前获批的药品,这就给当年获批的创新药设置了高门槛。

今年8月,包括百济神州、贝达药业、先声药业、信达生物、诺诚健华、绿叶制药在内的一众创新药企呼吁放宽时限,给创新药更多进入医保的机会。国家医保局听取药企呼声,将获批时间改为方案发布当天即2020年8月17日前获批的药品。

业界估计,此举将使参加今年国家医保谈判的药品/新适应症增加数十种,如罗氏的乳腺癌靶向药恩美曲妥珠单抗、赛诺菲的特应性皮炎生物制剂度普利尤单抗、武田制药的淋巴瘤药物维布妥昔单抗、豪森药业的甲磺酸阿美替尼片、辉瑞的特应性皮炎克立硼软膏、百济神州的泽布替尼、cenegermin滴眼液等,这也增加了医保局和药企双方的药物经济学和卫生经济学测算工作。

不过,一位参加今年谈判的药企政府事务人士表示,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医保目录的准入调出建立规范化机制,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药企对动态调整也早有预期,因此对新获批药物的卫生经济学测算工作,也会提前进行,所以把时间放宽到8月17日,也没有给企业工作带来太大压力。

经济观察网了解到,在今天正式开始谈判前,医保局方面的测算专家在北京小汤山进行了为期大约10天的封闭式测算工作,测算工作对保密要求极为严格,人员不能进不能出。这些测算专家由地方医保部门和相关学术团体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按照去年惯例,这些专家来自全国医学和药科大学、研究机构和医疗机构从事卫生技术评估和药物经济学研究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需要提交评审报告并提出对药品价格的意见。

国家医保局则在参考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医保支付预期价格。谈判专家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根据调整方案,2020 年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 5 个阶段:

7-8月为制定方案阶段,国家医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程序;

8-9月发布申报指南,药企向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移交相关材料;

9-10月为专家评审阶段,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建立评审药品数据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新增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 4 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

10-11月为谈判和竞价阶段,就拟纳入谈判和竞价的药品征求相关企业意向。根据企业意向,组织其按要求提交谈判(竞价)材料;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

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谈判专家根据评估意见与企业开展谈判或竞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明确管理政策;

12月为公布结果阶段。

5点40,气温零下三四度,药企人士多数在附近车内等候 瞿依贤/摄

两轮沟通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11月中旬和12月初,国家医保局分别和企业进行了两轮沟通。

第一轮沟通要求企业在11月27日之前提交若干材料,包括主要适应症、拟谈判准入的适应症等基本材料,不良反应情况等安全性材料,与同类产品或疗法比较的疗效差异、临床指南推荐情况等有效性材料,国内外价格现状、慈善赠药计划、与参照药品价格及总的直接医疗费用的比较、国内外医保准入情况等经济性材料。

其中最重要的是药物经济学、医保预算影响分析、药品价格材料、拟谈判的支付范围、意愿支付标准等信息。

第二轮沟通为预谈判,一对一进行,国家医保局会让企业补充提交材料,口头告知谈判规则,同时表明希望企业给出“诚意价格”的态度。

多个信源透露,国家医保局预期价格——也即谈判现场预期达到的价格——最主要的衡量因素有几方面,其一是药品在发达国家、亚洲国家和境外地区的价格,中国市场规模大,医保局方面希望药企能给出国际最低价格;其二是药品进入以后对医保基金的影响,对从未进入的品种,要测算占用医保基金的额度,对曾进入过医保目录重新续约谈判的药品,若已经发生的报销额度超过了预算的目标,要按比例再次降价。

按照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方案,此次拟纳入 2020 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的药品总共有7类: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2018年国家基药目录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今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019年12月 31日前,进入5个及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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