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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恩律师解读法律 提醒公众警惕假离婚悲剧


来源: 新众网

夫妻俩为了规避限购假离婚,结果其中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傻眼。针对此类现象,专门承办离婚案件的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以发生在上海的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公众,虽然两人离婚存在规避房屋限购政策的主观状况,但是不能据此就否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

王先生和梁女士2016年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王先生抚养,梁女士不承担抚养费,两处房产也归王先生所有,但王先生需要支付给梁女士其中一套房屋价值的现金。

2017年底梁女士起诉,称当初离婚是为了买新房规避限购政策,因此当时的离婚协议应属无效,请求重新分配财产。梁女士还提供相关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两人感情融洽,并不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实。但王先生不承认“假离婚”这个说法。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两人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王先生和梁女士于2016年9月12日离婚,

专门承办离婚案件的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晓红向公众表示,夫妻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而登记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理应承担由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百恩律师高晓红认为,虽然两人离婚存在规避房屋限购政策的主观状况,但是不能据此就否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法院基于离婚协议内容做出的判决并无不当。

在此百恩婚姻律师提醒公众,假离婚风险太大,类似的悲剧全国已经发生了太多太多,别一时贪图利益,为了芝麻丢了西瓜。文/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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