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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日报丨醉酒乘客被网约车司机弃于路边后溺亡 平台公司被判赔偿18万余元


来源: 杭州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央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李杨 南通台记者肖巧云)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网约车,如果网约车司机将醉酒乘客弃于路边并取消订单,此后乘客不幸溺亡,网约车司机需要担责吗?日前,江苏南通崇川法院审理了一起该类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某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该公司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

案件发生于2021年12月19日的晚上,保某在江苏南通某餐厅用餐,席间饮酒过多。用餐结束后,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保某的手机在某网约车平台下单约车。保某上车后,车辆在原地停留几分钟,保某又打开车门,网约车司机蔡某搀扶保某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当即倒地,蔡某未作停留驱车离开并取消订单。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附近的河道。

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某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向法院起诉并索赔87万余元。原告代理律师张红介绍了原告的主张:“家属在查看视频后十分悲愤。因为司机蔡某在明知保某处于深度醉酒状态的情况下,将保某拉下车抛在路边。保某下车后倒在地上未能站起来,但蔡某仍然不管不顾地驾车离去,并且司机蔡某自行取消了订单。此外案发地比较偏僻,而且上车点的马路边就是一条河,所以司机蔡某对保某处于危险状态是明知的。我们认为司机蔡某及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于保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蔡某的行为也有悖社会的公序良俗。”

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柳宝玲抗辩时认为,保某死亡和驾驶员取消订单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柳宝玲表示:“我们认为本案的原告(死者)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死亡的本身原因是饮酒过量。从在平台下单预约车辆到派单再到到达地点的整个过程,原告无法正常联系家人,也不存在原告起诉过程当中所称的被告存在甩客拒载的行为,更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我们认为驾驶员做的订单取消不违反平台的运营管理的规则,规则有明确的驾驶人员免责取消的情形,其中包括对于醉酒人员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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