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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观察:改过自新≠允许出镜 专家:绝不让涉毒艺人变相复出


来源: 杭州网

目前依托一些互联网平台,有涉毒艺人迂回、隐性复出。对此,有网友痛斥“涉毒艺人还想复出,牺牲的禁毒警察能答应吗,老百姓能答应吗”?也有网友提出“改过自新就行,总要给人留口饭吃”

涉毒艺人不能复出是一个底线、红线、高压线,否则极易对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一种不良的价值导向。不能复出包括不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种新的媒介复出


(相关资料图)

相关主管机构、行业组织发挥及整合相关技术优势,实现规模化、策略化的数据采集和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有效加强演艺人员的风险把控。建立并共享劣迹艺人数据库,打破涉毒艺人违规复出乱象

网络平台及企业在防范涉毒艺人复出方面,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惩处涉毒艺人的基础上,将给涉毒艺人提供复出机会的平台方、邀请其开展相关演艺的商家等,一并纳入惩戒范畴之内

法治日报报道近日,随着电视剧《狂飙》爆火,剧中扮演毒贩钟阿四的演员韩朴俊(原名含笑)被网友扒出吸毒史,其早年因吸毒被捕的视频也在网上广为流传。《狂飙》剧组紧急对其片段进行全面删减。

此事件曝光后,再度引发公众对劣迹艺人特别是涉毒艺人借势复出的讨论。有网友痛斥“涉毒艺人还想复出,牺牲的禁毒警察能答应吗,老百姓能答应吗”?也有网友提出“改过自新就行,总要给人留口饭吃”。

事实上,早在2014年,广电总局就下发了封杀劣迹艺人的相关通知,其中涉毒行为被明确点名。近年来,“清朗”“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也将违法失德艺人作为整治对象,相关部门多次强调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然而,随着自媒体、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包括涉毒艺人在内的劣迹艺人出镜发声的试探时有发生。

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涉毒艺人重返演艺圈或活跃于短视频平台有何影响?《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对青少年负面影响极大

涉毒艺人适用终身禁业

“十多年了,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在悔恨中度过。”2月12日,含笑在个人微博发出道歉信称,“随着这部戏的火爆,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该来的总会来的”“人这一辈子千万别走错,走错一步就再也无法回头”。

20世纪90年代,含笑曾凭借歌曲《飞天》红透大江南北。2009年,他因吸毒被拘留12天,之后开始了长达3年的戒毒监管,前途事业尽毁。此次事件,含笑不仅被删除了戏份,其意图隐姓埋名“东山再起”的幻想也彻底化为泡影。

记者查询部分网络评论留言发现,大多数人认为对涉毒艺人应该全面、永久封杀,不值得同情。也有少数人提出,鉴于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做过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而且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应当允许他重返演艺行业。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戒毒康复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不仅要生理脱毒,还要心理脱瘾,更要让吸毒者顺利实现社会回归,所以相关法律规定了戒毒康复人员的有关权利保障。“我们提倡社会各界去帮助包括演艺明星在内的所有戒毒康复者,顺利回归到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但不能把这种回归等同于所谓的‘回归舞台’。禁止其复出,不意味着不保障其从事其他劳动的就业权利。”

“作为公众人物的演艺人员,应该在各个方面起表率作用,无论是其经纪公司还是其本人,一定要谨言慎行。”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兼首席技术专家吴纯勇说,因此,涉毒艺人不能复出是一个底线、红线、高压线,否则极易对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一种不良的价值导向。

他强调说,不能复出包括不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种新的媒介复出。

“涉毒艺人受到法律处罚后,可以给一个向公众道歉的机会,但这绝不能成为其重新复出的机会。”在吴纯勇看来,对于已经改过自新的涉毒艺人,可以引导他们根据社会及行业的发展现状,重新学习一技之长,去相关行业寻找工作,重新融入社会。

著有《娱乐法学》的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也认为,由于艺人是公众人物,会对社会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示范效应,对劣迹艺人尤其是涉毒艺人实行严格的从业限制可以更好地约束艺人,提高自身道德水准,减少对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从业限制意味着艺人可能全面丧失演艺工作机会,对其影响极大。但是,也正因为涉毒属于特别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对涉毒艺人应该适用‘终身禁业’‘永久抵制’等从业禁止措施。”余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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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改过自新 社会大众 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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