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护栏玻璃缺失 00后女孩醉酒后坠楼身亡 法院判87户业主承担六成责任 业主认为醉酒姑娘和护送人划分责任过轻


来源: 杭州网

在ICU病房,男友跪倒在病床前,拿出戒指唱情歌求婚,想唤醒病床上的女孩。可是,年仅20岁的小庞已脑死亡,最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小庞离世后,妈妈庞女士将一起喝酒的女儿闺蜜、朋友、涉事会所、商家以及现场商业楼所有业主87户告上法院。

近日,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现场全体业主承担60%赔偿费用。

姑娘醉酒从二楼坠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00后的小庞是一名幼师。2021年8月14日,农历七夕节。小庞和闺蜜小黄,还有一帮同学朋友晚上聚会。大家先在一家歌城唱歌、喝酒,晚上11点半结束后,一群人又赶到城区一家商业中心KTV会所继续唱歌、喝酒,一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

8月15日凌晨1点31分,小庞、闺蜜小黄及其男友离开会所,三人来到商业中心1幢(A1区)二楼的临街过道。

小庞情绪激动,在电话里跟男友发生争执,小黄和男友在一旁劝解。

凌晨2点03分,监控拍下:小庞三人在过道走动。突然,小庞从二楼坠下,掉在一楼地面上。

小庞被送至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

小庞在ICU抢救期间,妈妈和男友陪伴着她。男友很后悔,长时间守在小庞身边唱情歌,希望女友能够醒来,并准备了戒指下跪求婚。

因为伤势过重,2021年8月20日,小庞还是不幸离世。

妈妈庞女士说,“女儿掉下去的地方,是没有玻璃的。商场做了栏杆,其他地方不锈钢做外框中间有玻璃,女儿掉下去那块的玻璃不知道坏了多久,一直没有人去维护。”

昨天,商业中心一家商户向橙柿互动记者说,这是西充县最早的商场,有过物业,但多年前物业管理就没了,开发商也早就不在了。

母亲状告女儿闺蜜、业主和KTV

法院判决全体业主承担60%责任

小庞妈妈认为,如果有物业就物业管,没物业,商家就应该把门前的安全做好。护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作为管理方商场应该承担责任。

此外她也表示:当晚和女儿一起喝酒的朋友、接女儿的闺蜜、提供场所的KTV,也都应该为这起意外负责,“他们没有尽到保护我女儿的责任。”

2021年9月,小庞妈妈把当晚女儿的闺蜜、在场朋友、商家业主、KTV全部告到法院。

西充县人民法院认为,小庞死亡系因其自身大量饮酒造成认知行为能力降低,以及商业中心1幢(A1区)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两个原因造成。

根据《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义务。”

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所占比例确定。”

第284条规定:“业主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

法院认为,西充时代商业中心1幢(A1区)全体业主,在没有物业管理人对该建筑物进行管理的情形下,对该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具有管理义务。由于全体业主长期对该建筑物疏于管理,导致建筑物栏杆玻璃缺失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系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判决:商业中心1幢(A1区)全体业主,对原告承担60%的赔偿费用569737元。被起诉的87户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承担29元的赔偿责任。

此外,小庞大量饮酒造成自身认知行为能力降低,系本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共同饮酒者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护义务,具有一定程度的过错。

法院判定:当晚共同饮酒者以及护送人员小黄、小黄男友(两人共担一份责任)分摊小庞损失的10%,小庞自行承担30%的责任。

业主们准备上诉:

坠楼者和护送人划分责任过轻

近期部分业主提起上诉,委托了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周亚龙律师。

周律师告诉记者:本案中,小庞作为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的安全尽到自我保护义务。事发当晚,小庞明知自己不胜酒力还过量饮酒,到了行走需要有人搀扶的醉酒状态后,又在楼道跌落处逗留20多分钟,最终发生事故。小庞自身应承担不少于50%的责任,一审划分30%责任过轻。

另外,一审法院对当晚护送人划分的责任也过轻。对小庞来讲,两位护送人应尽到安全照顾和护送义务,但二人疏于对小庞进行约束,未能有效制止其逗留在事发现场,最终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RDFG]

责任编辑:RDFG215

关键词:

为您推荐

热门文章

最近更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