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跪地求水”事件调查:孙国友承包万亩沙地,20年仅栽种600多亩_视点


来源: 杭州网

中国新闻周刊消息从宁夏灵武市区出发,汽车沿着蜿蜒于山丘间的公路朝东北方向行驶,大约一个小时,就可以到马家滩镇政府所在的马家滩村。在马家滩村的东北方,就是孙国友承包的万亩荒沙地。


【资料图】

这里正是“跪地求水”风波的“风暴眼”。

一座贴着白瓷砖的平房坐落在林地的白杨树林中。一连几日,皮肤黝黑、情绪激动的孙国友都在这里接待一波又一波的访客。这些访客有媒体记者,有孙国友的“粉丝”与支持者,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短视频制作者。

事情的起因是,3月底一则孙国友“跪地求水”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视频中,皮肤黝黑的孙国友在沙地中崩溃磕头求助,声嘶力竭地述说他承包万亩林地用于植树治沙,却因附近煤矿没能按约供水而断水。

此举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承包荒沙地

在马家滩村担任过多30多年村领导并当年亲身经历了孙国友来马家滩村承包林地的马红旗(化名),第一次知道孙国友其人,是缘于孙的“来投资的老板”身份。

按照2003年7月17日孙国友与作为发包方的马家滩镇政府签署的《荒沙地承包合同》,孙国友承包的这片荒沙地坐落在北至马家滩镇石油基地、南邻盐池县境界、西邻马家滩镇至大水坑公路、东邻盐池县境界的区域内,总面积10000亩。

包括孙国友在内的一些人,在提及马家滩村的这块荒沙地时,经常会说它属于毛乌素沙漠,或是毛乌素沙漠的边缘。但马红旗介绍说,马家滩没有沙漠,距离马家滩最近的一块沙漠,至少在200公里之外。这块荒地属于沙地。

据马红旗介绍,马家滩村的土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黄土,“盖房子、打墙用的都是黄土”;一种就是沙地。沙地里生长沙蒿等植物,“每年4月几场雨下下来,这些草就能长活”。但沙地生态非常脆弱,“如果植被被破坏,就成了流动沙丘,今天刮到北方,明天滚到南方。”他说。

孙国友在他的“苗圃基地”。这个基地在距离马家滩林场约50公里的狼皮子梁乡。摄影/本刊记者 刘向南

在孙国友承包前,在这片沙地上,曾进行过一次“栽树试验”。据马红旗回忆,那是在2001年前后,灵武市林业局安排各村选地做种树试验,马家滩村分配了300亩试验指标。村里划出两块地来落实这个任务:100亩在现加油站边上,种的都是牛筋条;另外200亩就在现孙国友承包的地块上。

马红旗回忆,当年做种树试验,之所以会选择在孙国友现承包地块上进行,是因为这里在地形上属于“小盆地”,地下水离地表更浅,有利于植物生长。就在孙国友林场那栋平房的西北角,还有一口马家滩村的老水井,在过去很多年里,马家滩人就是从这口井中取水饮用。

这200亩土地上的“种树试验”,种的是沙柳和牛筋条,当年栽下的这些植物,基本上都成活了。马红旗回忆说,孙国友承包土地之后,因为试验时种的沙柳成活得很好,他们还曾建议他去买一些沙柳苗栽种。

孙国友是在2003年到马家滩村承包土地的。

孙国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于1959年生于四川南部县,兄妹六人,他排行老三。他没有读完初中,自小跟父亲学理发,父亲去世后,他接过父亲的剃头刀,继续在当地理发。上世纪80年代初,孙国友靠着理发手艺,一路流浪到宁夏吴忠。

刚到吴忠的孙国友还是给人理发,生意不错,后来开了几家理发店,“成了万元户”。据他回忆,到了1986年,他就积攒了4万块钱,用这笔钱买了一辆伏尔加轿车,跑出租。

在跑出租时,有人给他介绍工程做。“先是做一些小活,小涵洞小桥这些”,到了1991年,他开始承包公路桥梁工程。孙国友说,通过做工程,在上世纪90年代,他的家产已过千万。在那个年代,他是吴忠街上“远近闻名的四川人”,还是当地“第一个有大哥大的人”。

据孙国友回忆,2002年,他在马家滩附近的一条公路上干工程,注意到了马家滩村的这片荒地。“那时候,这里全是白沙黄沙一片。”孙国友描述说,但他发现这里有水,“挖几米深就有水”。

孙国友想,这个水能不能用来种树。当时有领导到公路上检查工作,他就提出来包地种树。为此,他还去找了市领导。

马红旗回忆,孙国友承包荒沙地,是灵武市林业局招商来的项目。当年孙国友主动找到林业局,林业局就给马家滩村安排了任务,“当时市里让马家滩镇搞绿化,引进一家绿化企业,镇上召集村上干部开会,就把这个企业介绍给了马家滩村”。

这件事发生在2003年。马红旗回忆,当时接到镇上下发的文件,他们作为村干部,担心村民会不同意引进孙国友的企业,压力很大。马家滩村还开了党支部会议商量这件事。村里也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会上通报了这家企业是怎么来的,镇政府的文件是怎么下发的,之后无记名投票,最终通过了。没多久,孙国友承包荒沙地一事就落实了下来。

“通过后,我们还向村民宣传,人家要来施工,大家要配合,不要阻拦。至于施工的技术含量怎么样,谁来管制,他栽树的钱从哪里来,都跟我们村没有关系。”马红旗说。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马家滩镇政府于2003年7月12日下发的《关于对马家滩村部分荒沙地进行发包的决定》这样描述:为了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经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马家滩村沙窝井向东一、二队一万亩荒沙地进行发包,承包费由马家滩村委会收取,其他事宜由镇人民政府、马家滩村委会、承包方协商解决。

2003年7月17日,作为发包方的马家滩镇政府和作为承包方的孙国友签署《荒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是从2003年7月15日起至2053年7月14日止,期限50年。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后用于生态建设、种树、种草、经济林、养殖综合开发为一体;由承包方每年每亩地向发包方交纳一元钱的土地承包费。

123下一页全文阅读

[责任编辑:RDFG]

责任编辑:RDFG215

关键词:

为您推荐

热门文章

最近更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