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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原副总裁史苗涉嫌受贿数百万被捕 此前多名高管受贿被判


来源: 网络综合

据媒体报道,近日阿里内网通报了原菜鸟网络副总裁及地网业务负责人史苗严重违规的处分公告,公告称史利用职务收受贿赂数百万元,该案件被定性为菜鸟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廉政案。

据了解,史苗2016年加盟菜鸟网络,今年9月前后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前史苗曾为复星地产副总裁、星豫资本董事长、豫园商城常务副总裁、复艺文化投资总裁,拥有十余年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管理经验。其中,复星集团也是菜鸟网络的成立发起方之一。

今年6月,史苗正式从阿里巴巴离职。离职前,史苗主要负责菜鸟的园区物产和基建项目。据悉,史苗受贿正发生在地产项目上。而离职后,史苗计划和某快递公司合作,进行社区团购相关的创业,希望从物流延展到商品流,合作谈判接近敲定。如果没有这场意外,史苗的社区团购项目或许也是通达系社区团购的尝试之一

报道发出后,菜鸟方面向媒体证实了此事,并回应称:“廉政反腐是公司的底线,这没有什么可回避的。”

红星资本局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菜鸟已有多名员工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处罚:

业务拓展专家收受好处费被判10个月

2020年9月29日,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菜鸟公司)业务拓展专家蒋红平被判刑。

蒋红平为浙江杭州市人,2017年5月进入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业务拓展专家,负责菜鸟物流园区的仓库招商、中介管理等工作。

2018年初,姚某在得知杭州如欣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如欣公司”)有租仓需求后,将如欣公司负责人陈某1引荐给被告人蒋红平。2018年5月,在三方洽谈租仓事宜后,蒋红平向菜鸟公司提出杭州皓醇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皓醇公司”)引入为招商中介,帮助姚某隐匿相关利益关联,由姚某假借王某的名义作为皓醇公司对接人向菜鸟公司介绍承租客户如欣公司。

2018年7月,如欣公司与菜鸟公司正式达成租仓协议,后菜鸟公司于2018年8月、12月分两笔向皓醇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58.18万元,后被告人蒋红平从姚某处获得上述佣金的其中20.972万元作为好处费。

法院审理认为,蒋红平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认定蒋红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资深运营专员索要10万元贿赂被判8个月

2019年11月22日,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深运营专员胡晓辉被判刑。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胡晓辉作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派驻在菜鸟某物流园区的甲方物业负责人,其在菜鸟某物流园区工作期间,利用其手中管理园区内乙方上海某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以及监督乙方某物业对园区内丙方租户进行管理等权利,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贿赂。

2018年6月,胡晓辉分别利用其职务之便,以购房借款的名义,向菜鸟某物流园区内的乙方某物业经理储某,以及菜鸟某物流园区内的丙方超市租户林某1索要贿赂人民币5万元。共计10万元。

法院认为,胡晓辉作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物流专家利用职务便利索贿30万被判10个月

2018年8月24日,菜鸟公司物流专家胡宏受贿被判刑。

裁判文书网显示,胡宏系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集运网络CP商务部门的物流专家,主要负责菜鸟仓配供应链集运团队对外服务商招标及采购工作。

2017年12月份,胡宏伙同朱广勇,利用被告人胡宏的职务便利,在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的2018年集运中心干线运输CP项目招标过程中,以指导、修改标书、报价及透露招标规则等方式帮助刘某所在的无锡中卡物流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中标后,被告人胡宏、朱广勇共同收受刘某的“好处费”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

法院认为,胡宏、朱广勇共同利用被告人胡宏作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朱广勇系从犯。最终判处胡宏有期徒刑十个月、朱广勇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阿里在公司内部设有反腐部门,力度比较大。其于2012年设立的集团一级部门“廉正合规部”,被称为“锦衣卫”般的存在。该部门成立8年时间里,已经查处多名管理层人员,一律点名曝光,纳入公司“黑名单”。

[责任编辑:RDFG]

责任编辑:RDFG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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